新明國小115學年度第1暨第2學期課後社團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15.6.3(三)16:00止,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申請資料證明文件請參閱附件檔,務必完備,所需資料(附件一至附件五)請以電子檔於期限115.6.3(三)16:00前 Email: longcns@gmail.com,郵件主旨請註明
【115學年度第1暨第2學期社團申請---〇〇 社團】,逾期不予受理。
三、通過審查之課後社團開課報名簡章,將公告於學校網頁,不另行通知。
四、有任何疑問請電洽學務處范老師(03)4933262#311
五、注意事項
1. 提出申請前,請先詳閱本校「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課後社團活動實施計畫」、「課後社團授課教師服務規約」(附件七)、「外聘學生課後社團活動教師聘任契約」(附件八)。(附件六、七、八----暫時先不需繳交)
2. 申請資料文件內容已修正,申請送件時請留意正確性,內容錯誤不受理申請。
3. 若報名人數不足,該社團不予開班。
4. 請申請者協助填寫附件--115.1 上社團資料匯入格式,謝謝!
5. (附件一到五若有短缺,恕不送交社團委員會審查)、其中【附件一、附件四、附件五請親簽後再將掃描電子檔寄送訓育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