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4月29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30053048號函辦理。
二、申請資格:清寒弱勢學生。 112 學年度學期成績為 80 分以上或甲以上。
三、 2024清寒獎助學金實施辦法1份如附。 113 年 7 月 10 日前截止,每校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