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 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3年1月11日南市教課(二)字第1121718722號函及苗栗縣政府113年1月17日府教國字第1130014249號函辦理。
二、 設籍臺南市且欲返回臺南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於113年3月1日(星期五)前,依旨揭調查表格式造冊送達該學區國中,俾利進行審查作業以寄發入學通知單(無則免填復)。
三、 設籍苗栗縣且欲返回該縣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並於113年2月16日(星期五)前寄送至該學區國中,俾利辦理新生入學相關作業(無則免填復)。
四、 新生調查表請見附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