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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校外公告 | 2026-07-21 | 點閱數: 126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31 次代理(課)教師甄選【第 2 招-錄取公告】

茲因第2招未有人員報名甄選,爰進行第3招甄試(詳附檔簡章)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鐘點教師節數

聘期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實缺

1

預估缺

級任老師

(4年級級任)

115818起至116731日止

 

鐘點教師

3

科任教師(體育)

15-20

11591日起至116630日止

 

鐘點教師

2

科任教師(音樂)

12-20

11591日起至116630日止

 

鐘點教師

1

科任教師(資訊)

10-15

11591日起至116630日止

健康、美勞

鐘點教師

1

13-18

11591日起至116630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長代缺,並由學校依個人專長及學校需求調整職缺及分配課級務。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642日止,並以補足本學年度缺額為限。
  4. 鐘點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591日起聘至116630日。
  5.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增置國小合理教師員額為預估缺,倘實際最終核定數額,低於本校錄取人數,應依實際最終核定缺額數為準並依其成績高低排序無條件取消正取資格,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6年度停止經費補助,則自11611日起增置員額之教師應無條件解聘,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本預估缺如未獲補助,原預估缺額改為鐘點教師缺額,錄取人員即為原預估正取人員,若正取人員無意願擔任,則由其他鐘點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6. 本次招考級任代理教師員額係本校正式教師申請115817日退休所遺之預估缺,倘實際最終教師未完成離職,則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自始無效,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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