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115學年度第1學期第1-12次英語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詳閱簡章)
【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招聘類別及缺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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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別 |
性質 |
名額 |
任教職務、鐘點教師節數 |
聘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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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虛缺 (佔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國小增置合理教師員額缺) |
2 預估缺 (依教育部核定員額錄取) |
科任教師(英語) (需協助組訓帶隊參與學生英語競賽,協助外師相關業務、辦理雙語夏令營、以及其它活動、科目配合學校安排) |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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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
實缺 |
1 |
科任教師(英語) (需擔任行政職、協助組訓帶隊參與學生英語競賽,協助外師相關業務、辦理雙語夏令營、以及其它活動、科目配合學校安排) |
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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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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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 次數 |
報考人員資格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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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次 |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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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次 |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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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2 次 |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或第 3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
簡章公告時間:115年7月3日至115年7月16日止
甄試時間:各次招考日期之下午1時30分開始,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甄試地點:各次招考日期當天本校教務處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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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次別 |
報名日期 |
甄試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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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次 |
115年7月17日(星期五) |
115年7月17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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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次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 |
115年7月20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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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次 |
115年7月21日(星期二) |
115年7月21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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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次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 |
115年7月22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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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次 |
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
115年7月23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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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次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 |
115年7月24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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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次 |
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
115年7月27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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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次 |
115年7月28日(星期二) |
115年7月28日(星期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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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次 |
115年7月29日(星期三) |
115年7月29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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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次 |
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
115年7月30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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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次 |
115年7月31日(星期五) |
115年7月31日(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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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次 |
115年8月3日(星期一) |
115年8月3日(星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