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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校外公告 | 2026-07-02 | 點閱數: 57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小附設幼兒園 115 學年度第 1 學期第 1-5 次代理教師甄選(詳閱簡章)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

聘期

幼兒園代理教師

實缺

1

幼兒園教師

11581日起至116731日止

幼兒園代理教師

育嬰留停虛缺

1

幼兒園教師

11581日起至116731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若總成績相同則依試教、筆試、口試及實作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0930日止。
  4. 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581日起聘至116731(開學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若育嬰留停教師提前復職,該代理教師應無條件解聘)。

 

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將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1. 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第8條第3項規定,幼兒園教師應依師資培育法規定取得幼兒園教師資格。
  2. 教保服務人員條例施行細則8條規定略以:「教保服務機構教師、教保員或助理教保員依規定請假、留職停薪或其他原因出缺之職務,應依下列順序進用代理人員;代理人因故有請假必要時,亦同::一、以具相同資格之教保服務人員代理。。」,故幼兒園代理教師應具備幼兒園合格教師證書

 

報名日期:

1次招考:11578 8 30分至 1130分止

2次招考:11579 8 30分至 1130分止

3次招考:115 710 8 30分至 1130分止

4次招考:115 713 8 30分至 1130分止

5次招考:115 714 8 30分至 1130分止

(以上各階段招考時間逾期報名者不予受理)報名相關事項請詳見簡章第八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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