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5 年 6 月 12 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 1150051758 號函辦理。 二、為利身心障礙者生涯轉銜作業,並強化跨轄聯繫及服務銜 接機制,社家署彙整各地方政府 115 年轉銜窗口資訊,提供 後續聯繫及轉介參考,倘貴校或學生法定代理人或實際照 顧者對社政資源運用有疑義,請先洽詢學生設籍或居住地 縣市政府社政窗口,以利協助身心障礙者轉銜至適切之社 政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