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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校外公告 | 2026-01-14 | 點閱數: 57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2學期英語科任1-12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請詳參附件)

招聘類別及缺額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鐘點教師節數

聘期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實缺

1

(預估缺)

科任教師(英語)

(授課20節,需協助雙語亮點計畫推展、協助外師相關業務、辦理雙語夏令營、組訓帶隊參與學生英語競賽、以及其他配合學校之活動)

11531日起至115731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長代缺,並由學校依個人專長及學校需求調整職缺及分配課級務。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42日止,並以補足本學年度缺額為限。
  4. 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531日起聘至115731日(11531日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5. 本次招考英語代理教師員額係本校正式教師申請11531所遺之預估缺,倘實際最終教師未完成離職,則本次代理教師甄選自始無效,不得提出任何異議或請求救濟。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招考

次數

報考人員資格

備註

第 1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第 2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第 3-12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或第 3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甄選試務相關事項及日程表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事項

備註

簡章公告時間及地點

115115日至115120日止

本校網站:http://www.simps.tyc.edu.tw/

桃園市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公告服務網http://t-job.nlps.tyc.edu.tw/

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

報名甄試日期及聯絡電話

報名及甄試報到地點:本校人事室

報名時間:各次報名日期上午830分至1130逾時不予受理

甄試報到時間:各次招考日期當日下午100分至115

(逾時20分鐘以上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甄試時間:各次招考日期之下午130分開始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甄試地點:各次招考日期當天本校教務處公布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

甄試日期

1

115121(星期三)

115121(星期三)

2

115122(星期四)

115122(星期四)

3

115123(星期五)

115123(星期五)

4

115126(星期一)

115126(星期一)

5

115127(星期二)

115127(星期二)

6

115128(星期三)

115128(星期三)

7

115129(星期四)

115129(星期四)

8

115130(星期五)

115130(星期五)

9

11522(星期一)

11522(星期一)

10

11523(星期二)

11523(星期二)

11

11524(星期三)

11524(星期三)

12

11525(星期四)

11525(星期四)

03-4933262分機710

1.1次招考,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2次甄選

2.2次招考,倘無人員報名或經甄選未通過時,則辦理第3次甄選,後續招考依此類推

成績公告日期

各次甄選當日19時前公告

(均採網路公告,如簡章公告網站)

公告正取、備取名單,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成績複查時間

各次甄選日期之次日(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上午8時至9

報考人親自持身分證向本校人事室申請。逾期或程序不合者不予受理。

複查成績以複查原始分數及累計分數為限,不得要求重新評分。

報到聘任

正取人員:請於甄選日期之次日(遇例假日順延至次一工作日)上午

9時至10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繳交體檢表

錄取人員須於115215日前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含最近3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及未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合格者,予以註銷資格。

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公佈於本校門口及本校網站http://www.simps.tyc.edu.tw/

 

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方式

成績比例

甄選時間

備註

試教

50

10分鐘

  1. 試教版本以下學習領域擇一:

*英語科任代理教師:三年級英語翰林版,單元自選。

2.參與應試者均須具備教學活動設計一式3份。(為完整1節課之內容)

3.評選標準為教學活動設計、教學要領及過程流暢性、師生互動、教學媒體運用、時間掌握及其他等。

4.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口試

50

5分鐘

1.以教育理念、學校行政、教學、輔導實務及有關十二年國教、特殊教育相關知能為等為主,並含表達能力、儀容舉止。

2.凡屆時由試務人員唱名3次未到者,以棄權論。

總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不予錄取

口試或試教如有一科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

成績計算=試教(50+口試(50%)

二人以上同分者,依試教、口試等項先後之成績高低順序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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