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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人事主任 - 校外公告 | 2025-07-07 | 點閱數: 26

桃園市中壢區新明國民小學114學年度第1學期第1-6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

(請詳閱附件簡章)

 

類別

性質

名額

任教職務鐘點教師節數

聘期

國小一般代理教師

實缺

1

級任老師

(3年級級任)

11481日起至115731日止

  1. 錄取順序依總成績排列,成績較高者優先錄取長代缺,並由學校依個人專長及學校需求調整職缺及分配課級務。
  2.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3. 另依序擇優備取若干名,備取資格保留至11542日止,並以補足本學年度缺額為限。
  4. 代理教師甄選聘期原則上為11481日起聘至115731日(11481日後聘任之聘期以實際報到之日起聘)。

 

報考人員資格:

本次甄選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如缺額補滿於網站公告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招考

次數

報考人員資格

備註

第 1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之資格。

第 2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第 3-6 次

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 3 條第 3 項第 1 款或第 2 款或第 3 款規定者(即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或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或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

如前次已聘足人員時,本次不辦理

 

招考次別

報名日期

甄試日期

1

114716(星期三)

114716(星期三)

2

114718(星期五)

114718(星期五)

3

114721(星期一)

114721(星期一)

4

114723(星期三)

114723(星期三)

5

114725(星期五)

114725(星期五)

6

114728(星期一)

114728(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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